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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聂竹青:建议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的上位法支撑

    家俊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3-11 08:53:25 金融监管 银行动态
    家俊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3-11 08:53:25

    核心提示在新一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也备受关注。

    在新一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也备受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董事长聂竹青在提交的《关于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中指出,当前我国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加快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全面推进金融强国建设,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聂竹青分析称,目前地方金融监管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首先是,全国性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尚未出台。截至目前,全国性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自2021年征求意见后还未出台,“7+4”类机构暂未有统一的上位监管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上位法)自2015年征求意见后仍未出台。“7+4”类机构中仅融资担保、典当行、区域性股权市场有上位法支撑,对于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其次,地方金融监管缺少法律授权。因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持续监管和处罚退出等方面缺少法律授权,普遍面临监管依据不够充分、执法手段不足等问题,日常监管工作甚至存在法律诉讼风险。

    “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出要‘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聂竹青指出,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机构改革精神,各地对数量庞大的地方金融组织仍负有属地监管责任,并且需落实强监管严监管的工作要求,做到“长牙带刺”。

    鉴于此,聂竹青建议,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加快出台全国性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及各行业监管规则,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的上位法支撑,纾解因规则滞后带来的监管空白、监管套利等问题。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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