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3月1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全国工商联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倡议书》号召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从优化信贷服务、护航民企发展,从加强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质效,深化助微计划、精准滴灌小微,共建亲清同行、实现合作共赢,强化多维赋能、凝聚发展合力等六方面,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做优做强提供有力支持。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而融资是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研究表明,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会对企业投资造成障碍,进而会对企业发展产生影响。在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能够享受金融发展带来的融资便利,进而把握住投资机会,实现自身成长。我国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行业分布广泛,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诉求各不相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功能性和营利性统一,结合本地和本行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用金融活水更好地滋润民营经济沃土。
一是民营企业“首贷”问题。《倡议书》提出,“保持对民营企业稳定有效的增量信贷供给,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力度”。所谓的“首贷”,即首次贷款,是指在征信报告中无贷款记录的企业首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近年来我国民营小微贷款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24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授信户数超过6000万户,覆盖约1/3经营主体。即便如此,还有约2/3、1.2亿户的经营主体(主要是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从未在银行体系获得授信。数据显示,民营小微企业获得首次贷款后,后续再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将大幅提高,而且贷款利率有望下行,贷款速度也将加快。微众银行·银行用户体验联合实验室发布的2019《银行业用户体验大调研报告》显示,有过银行贷款经历之后,94.4%的小微企业主愿意继续使用银行贷款。由此可见,首贷是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的“最先一公里”问题。应将破解“首贷难”问题作为支持民营小微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花大力气从体制机制、基础设施、产品服务、考核激励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如,商业银行可制定更加明确的首贷投放计划,在信贷规模、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等方面进行专门安排;主动破解信息不对称,加大行内数据整合应用,并对接支付类数据、政务类数据、商务类数据等“替代性数据”,研发针对性产品,更好地满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二是中型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从总量看,我国对民营企业的信贷供给水平并不低,民营企业融资在融资总量中的占比已经处于相对合理水平。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1.8万亿元,同比增速9.0%,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就总量而言,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不是突出矛盾,但仍存在一些结构问题。在对浙江等省份银行业信贷投向调研中发现,民营企业存在的融资困难,主要是结构上和微观层面的融资困境,即大型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性更强,而中型民营企业获得性偏弱。对于中型企业来说,数量少于小微企业而个体金融需求远大于小微企业,但不具有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经营特点,无法充分享受普惠金融政策。甚至极端情况下,个别企业从小型成长为中型后,因为不满足普惠金融标准,而无法继续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中型企业融资问题更需关注。一方面,监管部门可研究建立与中型企业风险特点和需求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机制,形成梯度培育和周期闭环管理,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型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应深刻理解中型企业的经济地位、成长特征、融资难点,重新审视中型企业服务策略和工作方式,主动破解信息不对称,在建立可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支持路径上下功夫,确保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不断档。同时,金融机构要强化贷后跟踪和风险防范,谨防中型民营企业的多头授信等风险。
三是科技型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倡议书》提出,“为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这为商业银行服务民营企业提供指引。推动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的赋能,而科技型民营企业则是科技金融的重要抓手。然而,科技型民营企业在成立之初,市场价值很难被发现,同时,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更高、回报周期更长。研究认为,重大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平均年限超过15年。下一步,应以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助推科技型民营企业从“幼苗”向“大树”生长。这就需要在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的同时,发挥好商业银行的“生力军”和“催化剂”作用。一方面,针对科技型民营小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匹配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精准“输血”,助力“造血”,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创新和深化投贷联动等服务模式,为企业同时提供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拓宽科技型民营企业融资方式和渠道。此外,还要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科技型民营企业的制度环境。如建立健全企业、金融、政府各方责任共担和损失分担机制,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措施和担保体系;支持更多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理确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降低股权投资资本占用;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支持中小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等。
四是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问题。《倡议书》提出,“有效落实已出台的民营小微企业减费让利政策,在合理定价基础上,逐步降低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从政策层面看,应通过增加金融供给、优化竞争环境,加快缓解“融资难”问题,而“融资贵”问题则应交由市场来决定。从当前看,降低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可以聚焦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管控好成本。银行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强化数字化经营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运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能力、降低运营成本,努力使民营企业得到更多实惠。第二,防控好风险。银行大力发展数字小微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创新信用评价方式,应用金融科技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风险定价能力,控制好风险成本,为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第三,把控好定价。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银行应摒弃规模情结和速度情结,不追求简单的规模增长和市场份额,将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增强商业可持续性。同时,将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有助于避免民营企业“利率幻觉”,降低过度融资给民营企业带来负面影响。2025年银行业净息差或将继续下降,银行应该平衡好自身稳健发展和商业可持续。我们看到,最近个人消费贷款利率重回到3%以上,这有助于推动金融机构减少“内卷式”竞争,保持发展稳健性与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性。
五是金融机构尽职免责问题。《倡议书》提出,“在尽职免责前提下,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的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能有效打消银行基层机构和客户经理的顾虑、激发基层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进而推动更多信贷资源流向民营小微企业。近年来,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领域的尽职免责制度不断完善,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落实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全过程的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这主要包括两个层面:首先,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实施尽职免责。金融管理部门可在账户开立、贷款用途、贷后管理、资产质量等方面适当优化监管要求,推动金融机构真正做到担当作为、尽职免责。其次,金融机构内部实施尽职免责。银行要积极构建合规与风险并重的追责免责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岗位尽职和追责界限,对没有明显违规问题和道德风险的行为“应免尽免”,让基层机构和客户经理愿贷、敢贷、能贷、会贷。但对明知借款人存在严重违规问题仍办理贷款等行为,要及时追责,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让金融资源真正服务好民营企业。行业自律组织等机构可通过案例引导、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快推动尽职免责制度全面落地,在行业内营造尽职免责的信贷文化氛围。
当地时间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贸易伙伴征收所谓的“对等关税”,全球贸易与经济秩序面临重大挑战。发展民营经济、扩大国内需求,在当下更具有重要意义。当然,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是支持性的。从长远看,只要宏观经济加快恢复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支持服务民营经济效能必将得以有效提升,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必将得到有效解决。(原载2025年4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报》)
(董希淼系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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