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生产的动力和最终目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消费”一词出现了32次,“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为今年十项任务的首位。《政府工作报告》还强调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金融服务是消费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消费金融,为消费市场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动能。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但从长远看,消费金融还面临一些约束和不足。应采取多方面措施,继续推动消费金融高质量发展,在大力提振消费行动中发挥好银行业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和引擎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宏观经济恢复回升。目前,消费已经取代投资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驾“马车”。数据显示,2024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44.5%,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2个百分点。提振消费,既是短期措施,更是长远之策。
(一)从稳增长角度看,提振消费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研究表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在于需求而非供给。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正处于结构升级转型阶段。在这一关键时期,由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较难带来显著的经济增长效果,而消费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需求中则发挥更大作用。历史和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经济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居民消费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将成为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推动力。如,消费需求升级可以促使企业加大在技术革新、产品研发、品牌培育等方面投入,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方向转型,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内生动力和持续动能。
(二)从防风险角度看,提振消费对于应对外部冲击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我国发展与稳定面临一定挑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约束。大力促进国内消费、提振有效需求,是降低外部依赖风险、增强经济内生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的关键举措。在国内大循环中,庞大的内需市场为国内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企业可以在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的过程中,不断积累技术研发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供应链管理,从而增强自身在全球产业链中的竞争力。同时,国内消费市场的繁荣也将吸引更多的国际优质商品和服务流入,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与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内需与外需的协同发展,提升我国经济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韧性和适应性。
(三)从惠民生角度看,提振消费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振消费既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举措,也蕴藏着消费转型升级的广阔空间。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观念转变,居民对于消费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基本生活需求,而是更加注重服务品质、体验和个性化,消费结构正加快从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变,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等需求快速增长。推动促消费和惠民生有机融合,将推动消费供给向高端化、精细化、智能化转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增强体验感和获得感。如,近期多地通过开展“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等活动,以“真金白银”促消费惠民生,取得良好效果。
二、我国消费金融市场以银行业为主体
近年来,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零售银行业务转型,以信用卡、消费贷款为抓手,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成为消费金融发展的主力军,切实发挥了金融对消费的支持与促进作用。
从实践看,我国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消费金融市场格局和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形成。
(一)参与主体众多,多层次消费金融服务体系逐渐形成
目前,商业银行仍是我国消费金融市场主要供给者,信用卡和消费贷款是其消费金融的主要产品。截至2024年末,我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27亿张,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2张;信用卡卡均授信额度3.14万元,同比增长6.08%;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不含个人住房贷款)21.01万亿元,同比增长6.27%。31家消费金融公司则着眼于中端客户,提供具有普惠性质的信贷产品及服务,但由于受限较多,发展较慢,到2024年末贷款余额约为1.30万亿元。银行业之外,大型互联网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中小网络平台等承接消费金融的线上客户和末端客群。从趋势看,消费金融市场规模仍在扩大,参与主体持续增加,逐渐形成多层次消费金融服务体系。
(二)产品种类丰富,消费金融场景覆盖面持续扩大
近年来,我国消费金融产品日益丰富,服务逐步线上化、数字化。从起步阶段的信用卡、汽车贷款到现阶段的商品分期、账单分期等,消费金融产品不断增多。消费信贷产品的使用场景、便捷程度和良好体验,是消费者选择的重要考量。从场景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消费金融产品已广泛覆盖线上、线下多个领域,包括家电、家装、旅游、美食、教育、医美等行业,实现了平台、场景、用户三者无缝衔接。如,近期随着政策加力扩围,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更为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加快推动“以旧换新”措施与消费信贷产品有机融合,并通过限时下调贷款利率、发放折扣券、分期免息等多种方式让利消费者。
(三)科技赋能加码,消费金融覆盖面和可得性大大提升
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消费金融深度应用,有效降低了消费金融产品风险定价,增加产品多样性,拓宽用户范围,消费金融覆盖面和可得性大大提升。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深度运用金融科技技术,不断加快数字化流程变革,并将其运用于信贷、运营、风控特别是反欺诈等领域,优化消费金融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和风控能力。另一方面,随着金融科技应用加快,数字消费金融产品单笔授信额度小而分散,服务方式活而变通,风险定价准而下沉,用户群广而延伸,业务更容易得以营销推广。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大大提高了消费金融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同时还有效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
不过,消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约束。疫情的疤痕效应尚未完全消退,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仍然较弱,消费金融在平衡风险与发展、速度与质量、创新与规范等关系中面临挑战。而尚待完善的信用体系带来“多头借贷”乃至过度负债,以及欺诈、“黑灰产”等问题,影响消费金融高质量发展。部分消费金融从业机构粗放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
三、银行业发展消费金融的路径与举措
居民消费不足背后的突出问题,是居民部门在收入分配中处在不利地位。因此,提振消费的根本措施在于稳定居民就业,提高居民收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而金融在提振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早在《利息理论》中,欧文˙费雪就对消费者全部财富如何在不同时期进行分配等问题进行讨论。从理论层面看,消费信贷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流动性约束对消费的影响:当消费者即期收入水平较低但预期收入较高时,消费者通过消费信贷的方式增加即期收入,平滑整个生命周期的收入水平;即使是在预期收入有降低可能性时,消费者仍然可以选择消费信贷来保持即期消费水平不会锐减。而实证测算表明,引入消费金融产品后,借款人消费金额提升16%—30%,合作商户销售额提升约40%,能够有效打破借款人当期预算约束,助力释放潜在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2025年,在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以及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的双重利好下,我国消费金融迎来结构性机遇。这一机遇不仅体现在市场规模的潜在扩张,更在于市场格局的深度调整与优化。面对这一机遇,银行业金融机构需敏锐洞察市场变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精准定位发展方向和路径。
(一)合理定位,差异发展
准确定位,发挥特色和优势,坚持良性竞争和差异化发展。商业银行有着资金成本低、机构网点多等优势,应主要服务中高端客户群体。这些用户对价格要求比较高,速度要求不高。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服务中端客户,这些用户要求更便捷的体验以及适中利率。目前消费金融进入存量竞争阶段,除公务员、白领等传统优质客群外,可重点关注新质生产力企业员工、大学毕业生等新市民及三四线城市居民。
(二)加强合作,融入场景
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广交友、广结盟,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消费信贷产品吸引力。可围绕衣食住行等高频场景,在电商、医疗、教育、旅游、交通、康养等民生领域,团结异业联盟,打造线上线下“场景+金融”新生态,实现终端客户的多场景触达,构建消费金融朋友圈、生态圈。可针对年轻人的互联网思维方式和习惯,嵌入高频线上场景,如社交、短视频、生活服务类 APP,适度推广消费信贷产品。
(三)加大创新,丰富产品
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丰富产品类型,促进消费金融更加普惠化,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更多吸引客户。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客群需求,因地制宜提供定制化信贷产品,精准地满足市场需要,提升客户体验。如在汽车消费领域,丰富新能源汽车、二手汽车消费贷款;推出专属产品,满足“夫妻店”“路边店”等奋斗者群体金融需求。同时,依据客群风险和需求进行差异定价,对新兴客群适度减费让利。
(四)科技赋能,提升效率
加强科技投入,特别是要应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效率。一方面,利用技术手段完善风控模型和算法,根据消费者职业、收入、负债、信用状况等准确判断还款能力,在必要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信用风险,提升风险防控有效性。另一方面,借助技术手段对消费者需求进行针对性分析,提高消费者需求匹配的精准度,提升信贷审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多头借贷”和过度授信等问题。
(五)强化管理,防控风险
结合差异化定价策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优化风险分级模型,依据客群信用、收入、消费习惯等实现差异化准入,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同时,不断丰富消费信贷不良资产处置手段,加大处置力度。还要借助智能化工具规范催收流程,防范不当催收、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如招联锻造数智化催收核心能力,为70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催收解决方案,助力消费金融市场规范催收、降本增效。
四、加快发展消费金融的政策建议
我国消费金融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开放、包容、公平、有序的政策环境。针对当前面临的不足和问题,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消费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大力提振消费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优化信用环境,夯实消费金融发展基础
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消费金融稳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国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已取得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及完善。
一是提升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持续打破政府部门间“信息竖井”,整合政府等公共部门相关个人信息资源,形成完整准确、覆盖全面的消费者信息库。打通数据信息共享的制度鸿沟和技术鸿沟,通过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等方式,采集各类互联网公司用户信息数据,促进信用数据多元化开发,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潜能。
二是降低金融机构信息获取成本。应正视互联网平台流量变现和广告获利过高的现状,推动平台压降价格,以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客成本,推动其降低利率、让利于民。消费金融公司面临比银行更下沉和复杂的客群,但目前对征信数据的查询权限比银行范围更小,且成本更高。应向消费金融公司开放与银行同等权限的社保、公积金等公信力数据。
三是优化消费者信用管理。按照法治化原则,对近年来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信贷逾欠的消费者,可在提供必要证明等前提下,有序开展续贷工作,或阶段性缩短其征信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当然,对不诚信个体而言,应适当增加其失信成本,帮助树立良好的信用理念和契约精神。对相关部门而言,应持续加大力度打击恶意逃废债、“反催收”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消费金融健康发展
近期我国相继出台了多个与消费金融有关制度办法,对消费金融的监管不断改进和加强。除此之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完善。
一是完善从业机构监管。目前我国消费金融从业机构五花八门,产品与服务各异。因此要统一监管原则和监管标准,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行为监管转变,实现监管政策、标准、措施统一,减少监管套利行为。如对近年兴起的“先买后付”“先享后付”等行为,应明确要求持牌经营,并纳入征信系统。对消费金融公司,可阶段性调整单笔贷款20万元上限,提高消费信贷投放能力。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在资本补充、产品创新、科技赋能等方面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良性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如拓宽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多元化融资和资本补充渠道,包括支持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推动优质消费金融公司上市。财政与货币政策方面,可对金融机构发放消费贷款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或予以财政贴息。此外,线上信用卡等创新模式应加快试点推广。
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普及消费金融知识,有效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识别风险、规避风险的能力,帮助消费者远离高利借贷、过度负债,珍惜个人信用。探索将金融科技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快构建“科技+消保”体系,通过数智化技术赋能消保工作,驱动消保模式革新,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
(董希淼系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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